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【聯合報】吵架是因為?

  送你去搭車,路上順手拿了一份報紙,等車的空檔,我們一下子把它捲成劍,當街玩起互刺對決的遊戲,一下子將它當作聽筒,輪流就著兩端傾聽和說話,笑成一團。回家後,看見拗爛的報紙,突然領會:同樣一個東西,可以是互相傷害的劍,也可以是對話的工具。這是我們共同學習的其中一件事。童話裡,當王子遇見公主,總是「從此以後,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」。年少時,曾經以為和當時交往對象的爭吵,源自於我們不是彼此的「那個人」,而輕率分開。

  在一起,固然有無數無法被取代的記憶,但也會有必須要共同承擔的摩擦,涉及到交往前並不熟識和即使交往後也會有不同處境的兩個人,甚至兩個家庭。只是我們的文化透過書籍、媒體,經常將戀愛描繪成玫瑰色相遇,以至於當我們在戀愛中遇到分歧時經常不知道該如何面對、如何說話,又因為彼此貼得太近,放大了所有動作的攻擊性,最後解決的方法不是斷然分手,就是避而不談、假裝沒事,但核心的問題並沒有被解決,結果還是有下一次的引爆。

  最理想的關係不見得是「不爭執」,因為不爭執也可能是雙方的冷漠或一方的妥協。「爭執」反而是協調兩方期待的機會,也是增進彼此認識和感情的機會,只是當拉扯發生,兩個人對於吵架的原因有沒有共識:吵架是為了分手嗎?還是為了更快樂的在一起?如果是為了更快樂的在一起,那「怎麼吵」就很重要。我們之所以對某些情境和語言劍拔弩張,往往不只因為當下的事件,而有更多過去在鬱結,例如父母關係、從前的戀愛、這段戀愛中所發生過的事,曾經的創傷在煽動。所以,情緒的崩裂經常是療癒的入口。

  先釐清自己為什麼那麼生氣,憤怒經常源於悲傷,在憤怒還沒有過度為悲傷之際,不隨意說出毀滅性的話:「那就不要在一起好啦。」愛自己,不是為了保護自己而將別人排拒在外,以冷漠對抗;愛別人,也不是為了保護別人而隱藏真實的意念,而是梳理自己的思路、肩負起照顧自己的責任、明確溫和地說出自己的要求,和體會並接納對方的悲傷或憤怒,同樣重要。

  就在這些苦澀、勉力的過程中,看見並釋放自身的黑暗匱乏,明白需要溫暖和愛的事實,於是萌生要用我的手穩穩地去牽回你的手的篤定。於是,更認識了你、和自己。吵架原來是因為缺愛,我們原來,還有這麼多愛。


(刊登於《聯合報》繽紛版 2015.11.05
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044/129359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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